《商标法》第三条第二款:
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
《商标法》第三条第三款:
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组织所控制,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,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。
内容包括:
1、集证商标基本概念
2、集证商标申请审查
3、地理标志商标审查
4、区域品牌集证商标
《商标法》第三条第二款:
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
《商标法》第三条第三款:
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组织所控制,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,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。
内容包括:
1、集证商标基本概念
2、集证商标申请审查
3、地理标志商标审查
4、区域品牌集证商标